关于公布2013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我局《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和报送2013年普通高中计划和输送生源计划的通知》(湛教[2013]73号)的要求,2013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8000人。经各县(市、区)教育局审定的县(市、区)属中学和市教育局审定的市直属中学的招生计划为:全市计划招生1300个班,共68907人。其中国家任务生61565人,择校生7341人(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的目标要求,我市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要达到90%以上。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必须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完成招生和输送生源任务。市将按已经公布的最低生源控制数对县(市、区)、按最低招生控制数对市直属中学进行考核。
二、根据省《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3]19号)精神和市《关于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2013]103号)规定,今年我市省、市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控制在15%以下,县一级学校控制在10%以下。
三、今年各县(市、区)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比例提高到40%,分配的国家任务生指标总数为8430人。
四、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和湛江师范学院附中三所市直属中学的国家任务生继续分配指标到各县(市、区)划线录取(分配指标见附件2)。湛江一中、湛江市二中提前录取的各县(市、区)实验班考生,占两校分配到各县(市、区)的国家任务生指标。其他市直属中学的国家任务生在全市招生,不分配指标。市直属中学择校生不分配指标,在全市范围内划线录取。为扶持湛江市四中搬迁新校区发展,发挥优质学位的作用,今年允许该校在全市范围按考生志愿划线录取120人。市直属中学招生和湛江市四中在全市范围招生,在高中阶段入学率和高中学习成绩方面实行就读学校与生源所在地双重统计,作为招生学校和生源地区共同培养的成果。
五、市根据各中学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一次性划出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同时公布。同一批次先划国家任务生,再划择扩生。
六、广东实验中学今年继续在我市招生15人,同样实行双重统计管理,优先选送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报考广东实验中学未被录取的,可以继续参加第一批次其他学校划线录取。
附件:1、2013年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3年湛江市直属普通高中(含在全市范围招生学校)招收国家任务生名额分配表
2013年5月8日